現在好像滿多人用「斷捨離」這個詞來代替「丟東西」?意思就是,要說「丟東西」的時候,改成說「斷捨離」,聽起來就不會覺得那麼無情和浪費。
「我昨天把留了二十多年的XX『丟掉』了!」
「我昨天把留了二十多年的XX『斷捨離』了!」
有聽過類似這樣的表達吧!
其實我覺得這是好事,因為「丟東西」這個詞太容易跟「浪費」或「無情」聯繫在一起了,而這樣的聯繫容易使我們感到自責,導致難以把物品順利捨棄掉。
物品,雖然只是放置在家中,並沒有黏住鎖死,但我們在心理上卻很不容易放開它們。物品,一旦被帶回家,進入我們的生活空間之後,除非它毀壞了變成明確的無用之物,否則我們似乎就感到有責任保留它們,沒辦法輕易說不要就不要。仔細想想,這真的是很奇妙的。
為什麼沒辦法丟東西
我們去商場購物不時會得到贈品,例如塑膠水杯、隔熱墊、磁鐵,說穿了就是一些可有可無的物品,而且通常家裡都已經有同類的東西,再拿回家的都是多餘的。但即便如此,我們還是會把這些贈品先「收納」起來,而不是第一時間就「丟掉」它們。
第二種情況是,家中多少都有買來之後發現不適合而不再使用的物品,例如不合適自己的昂貴衣物、荒廢了學習的語言教材、失去新鮮感或過時的裝飾品。這些物品當初都是花不少錢買的,而且剛取得的時候都是心懷熱情,如今熱情消散,物品已不再使用,失去了實際的價值,我們卻仍掛心著當初購入的價格(很貴),而無法斷然捨棄。
第三種情況是,物品承載著過去的回憶或對特定人的情感,使人難以割捨,例如照片相簿、畢業紀念冊、親友送的卡片和禮物、自己費心蒐集的紀念品。在我們心目中,這類物品是我們生命的一部分,丟棄它們彷彿等同斬斷回憶、否定過去,當然是很難做的決定。(參考:囤積與決策疲勞)
畢竟,沒有人願意成為「浪費的人」,沒有人想成為「無情的人」。
有物品進到家裡來,雖然不使用但還是先收著不管它,這樣是最省力的。反而,如果要把它移出家裡(也就是丟掉),需要克服多一層的心理障礙。從這個角度來看,丟東西真的不是字面上這麽簡單,它牽涉到一連串的心理歷程。所以,我覺得用「斷捨離」字眼來表達「丟東西」,是比較符合人性的。
斷捨離,重塑生命樣貌
在華人社會「節儉」是美德,「東西沒壞就不該丟」是根深蒂固的觀念。把還能用的物品丟棄會被認為浪費,何況物品留著,就算現在沒在用,以後說不定會派上用場。不珍惜物力就是會令人產生罪惡感。
其實節儉不是問題,問題在於,從物質匱乏的時代來到物質豐裕甚至過剩的時代,各式各樣的物品如汩汩細流不斷進入居家空間,主婦們忙著學習各種收納技巧,試圖維持空間的整齊有序,但大家遲早會發現收納是徒勞,遲早會遭遇:輕微的是堆積,嚴重的是囤積。只進不出是不可能的。
捨棄物品時,除了避開「丟東西」這個詞,改用「斷捨離」指稱之外,我們還可以改變看物品的角度,做出更明智的抉擇。
1) 把沒在用的物品一直留在家裡,可以說是「幫忙保管未來的垃圾」。若真心認同物盡其用的價值,何不積極替物品找尋去處,讓它進入下一個有需要的人手中,使它能發揮價值。可以透過捐贈、轉售或交換的方式,讓資源有效被利用。
2) 其實最好的斷捨離,是一開始就不讓物品進來。在商場得到購物滿額的贈品,可以拒絕領取。親友送的禮品,如果沒有特殊性,確定用不上(例如家電),可以趁早轉送給真正需要的人。購物只買入適度的份量,不要為了買一送一而購入,最後卻放到過期,用也不是,丟也不是。
3) 若不確定手中某樣物品是否以後會用到,不妨設定期限,例如一年內或三年內都沒用到的話就代表不再需要,期限到了就丟掉。透過設定期限給自己「猶豫期」,減輕處置物品時的心理負擔。
4) 有些紀念物雖然有情感價值,獨一無二,引發的卻是感傷、失落的回憶,例如前男友或前女友送的小禮物。有些人會在婚嫁後把這類物品清空,讓自己能專注在當前和未來的人生經營;有些人則可能會默默留下一部分作為私下的紀念。沒有非怎樣不可,只是可以想想,如果往事太沉重,何必負重前行?揮別過去不代表無情,而是放過自己。
5) 只要活得夠久,人遲早會累積出一整間房的物品:每一樣都變成「我的」,變得個人化而不容許別人插手處置。這是人生在世我們得以行使的權力和自由。不過話說回來,只要人一離開世間,這些物品立刻就成了遺物,而後人通常只會對能變現的物品感興趣,剩餘的,都是交給清潔人員回收處置而已。說穿了,我們只是在活著的時候享有對物品的使用權,也就是說,用得到才有意義,而那些留在我們身邊卻始終用不到的物品,其實不算是屬於我們。
斷什麼、捨什麼、離什麼
若按照日本作家山下英子女士對斷捨離的定義,「丟東西」屬於「捨」,還不是斷捨離的全部。
斷:斷絕不必要的物品進入
捨:捨棄不需要的物品
離:脫離對物品的執著
渴望擁有簡單輕盈生活的人,可以從丟東西的過程中不斷覺察自己跟物品的關係,藉由斷絕、捨棄、脫離的練習,重新塑造自己真正想要的生命的樣貌。